“局长信箱”栏目工作制度


  

  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信箱”栏目是公众与局领导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局长信箱”主要受理公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局长信箱”栏目办理流程如下:
  一、“局长信箱”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办理和反馈。
  二、“局长信箱”处理方式:
  (一)来信内容涉及对我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由局办公室呈局领导批示,交由相关部门办理。
  (二)来信内容涉及我局相关科室、单位业务的,由局办公室转交相关科室、单位办理,办理结果呈局领导审示后,由局办公室回复。
  三、填写说明: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请您尽量将有关情况填写仔细,并留下具体的联系方法,以便我们核对和回复。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内容”选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填写信件请遵守以下条款:
  1、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里的一切规定;
  2、不得利用本栏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使用健康的语言,尊重网上道德,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禁止传播、链接有关宗教、政治、色情、赌博、暴力、恐怖等违法方面话题;
  本网站将拒绝发布或立即删除具备上述情况的信件,并保留报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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