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市直机关保障服务中心、文印中心: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严肃党风党纪整治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周办〔2016〕23号),为规范机关接待行为,不折不扣落实周口党员干部“十不准”“八条禁令”、《周口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若干规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在机关内部开展“严肃党风党纪,整治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内容
(一)超标准接待。重点治理:1.超标准用餐(公务用餐一律安排在政府定点采购饭店或公务灶,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5元标准);2. 超人数陪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3.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使用高档酒水(招商引资、重大外事活动经批准可以使用本地酒);4.超标准安排住房及住房内摆放水果。
(二)违规吃喝。重点治理:1.未落实同城不吃饭、下乡不饮酒、接待不超标的要求;2.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3.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不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公款吃请,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宴请(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4.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或要求企业为宴请活动买单;5.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6.用公款宴请私客,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7.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出租房屋、写字楼、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周边等地只为少数人服务的餐饮服务场所及私人会所参与吃喝问题。8.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饭局。
(三)违规迎来送往。重点治理:1.层层陪同问题(上级到下级调研,由各地各部门一位负责同志陪同,各考察点等候人员不超过2人);2.违规组织人员欢送、迎接或接受在高速路口处接送的迎来送往活动;3.使用公款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活动;4.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四)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重点治理提供、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利用职务影响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等问题。
(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治理违规馈赠、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六)违反扶贫工作纪律。重点治理:1.驻村队员接受吃请和土特产品;2.机关干部到扶贫点帮扶,接受餐饮和住宿招待。
二、治理对象
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三、时间阶段
从即日起开始至9月30日结束,集中治理周期为一个月,然后转入常态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安排。
四、方法步骤
(一)教育提升。局机关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深入细致、务实具体、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学习工作,着力解决个别党员干部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思想认识不深、根基不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组织学习。及时召开机关会议,学习党规党纪有关内容,传达江西省纪委原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阳霞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问题处理情况的报道,以及我市近期发生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提醒教育。发现干部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专项治理工作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个过程,加大对宣传教育学习力度,切实增强严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事求是、深入查摆、立行立改。开展个人自查。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和治理要求,认真查找并及时整改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以及自身是否存在本次专项治理的有关问题,并形成自查和整改报告报机关党组。要围绕治理内容,认真查找机关存在的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违规迎来送往、违规收送礼金、违反扶贫工作纪律等问题;认真查找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宣传教育不深、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执纪问责不力等问题,逐项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明晰问题症结,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报市直工委。召开专题查摆会。党组要在9月15日前召开专题查摆会,围绕思想和灵魂深处存在的旧习惯、旧传统、“潜规则”等问题开展自我批评教育。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带头,深入剖析自身问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形成对照查摆材料报市直工委。
(三)公开承诺。治理对象每人均须签订承诺书。党员领导干部要向党组织作出严肃党规党纪、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承诺,并签订承诺书。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承诺书,要在本单位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机关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签订《领导干部承诺书》;其他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公开承诺。“一把手”、领导班子要认真对照市委要求,查摆单位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对照专项治理方面责任清单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做出责任承诺,在单位公开,并向纪委备案。《承诺书》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存查。
(四)严厉查处。在个人自查自纠和承诺的基础上,机关党组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机关党组要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传统方式检查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检查结合起来,广泛运用跟踪督查、督查调研、联合督查等方式,更多地开展核查式检查、开放式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不懈经常抓,持之以恒长期抓,确保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迎来送往,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和私人会所参与吃喝,违反扶贫工作纪律等突出问题。发挥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纪问责。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新形式,深挖细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及时核查、限时办结、从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
(五)建章立制。党组要在本次专项治理中深刻汲取教训、深入查摆问题、深化总结提升,不断建立完善落实责任、履职尽责的有关制度机制。纪检监察要认真筛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尤其是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分析原因、查找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建立制度防线。
教育提升、自查自纠、公开承诺、严厉查处、建章立制等相互联系、环环相扣、不分阶段,机关要将五个环节贯穿整个专项治理活动始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周口党员干部“十不准”“八条禁令”、《周口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若干规定》,加强党性观念、党员修养和纪律规矩意识锤炼,引导党员干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深刻反思在严守党规党纪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自身灵魂深处存在的认识问题及思想根源,深查细照、验身正己。要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分工,层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抓好市委关于严守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责任整改工作,把这次专项整治做为民主生活会后续整改的重要内容结合好、上台账、同督导。
(二)要层层压实责任。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对本次专项治理负总责,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严肃党风党纪,整治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工作要常研究、常部署、勤教育、勤管理。纪检监察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要协助党组开展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也要督促检查本部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在强化执纪监督、强化纪律审查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查处不了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让搞不正之风者无机可乘、没有市场。党组织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形成有力震慑。
(三)要发挥表率作用。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进行自我检讨、举一反三,率先垂范,当好表率。要坚持以上率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规守纪,带头修身正己,带头廉洁自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树立发现问题是态度、解决问题是成绩的理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到不隐瞒、不回避,实事求是。自查自纠既要把问题找准,又要善于发现“四风”的新动向、新情况;既要抓典型问题,又要注重解决小事、小节、小错;既要抓早抓小,又要抓长抓细,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步步深入。
(五)要持续发力加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党组织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发力加压,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发现并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违反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尤其是违规吃喝行为要快查快处、严查严处、深查细究、通报曝光,充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理越重、越往后要求标准越高的执纪理念,严肃责任追究,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氛围不淡,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党组要认真整改总结,将专项治理做法、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书面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于10月10日报上级市直工委。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