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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和基建科工作制度
〖信息来源:房产和基建科〗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4日〗

为加强房产和基建科的工作管理,强化制度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积极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执行力、凝聚力、创新力。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安排部署近期工作,推动工作开展。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执行会议确定的事项。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命令,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必止。

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维护科室和单位的形象。

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敬业守责,不让工作失误因我而发生,必须做到热情服务,不让办事同志因我而生怨,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八、要坚持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认真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九、保持科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好办公室防护工作,营造安全、整洁的工作环境。

十、保持良好的精神,增强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发挥整体合力,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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