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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和基建科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房产和基建科〗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4日〗

一、负责市直机关在行政区办公用房用地统建项目建设及监管工作;

二、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房产产权界定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房产清查登记工作;

四、负责市直机关机构合并或撤销后的房地和监管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办公用房、生活用地进行处置;

六、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工作;

七、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基建工程相关工作;

九、负责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

十、负责办理领导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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