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市直机关服务保障中心、文印中心:
按照市“四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四制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周四制办〔2015〕11 号),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的《局2015年目标项目责任书》,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于市“四制”办公室签定。现将“局2015年目标项目”予以分解,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原则,进一步深入研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持续推进,并立足科室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措施,层层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各项目标、项目全面完成。办公室要对各项目标、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向局长办公会议通报进度。
一、目标(共9项,100分)
1.统筹推进全市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10分)。
责 任 人:辛廷斌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2016年6月
2.做好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完成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监管任务(10分)。
责 任 人:于华伟
责任科室:房产和基建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3.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省定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10分)。
责 任 人:张明新
责任科室:节能监督管理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4.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全市一般公务用车监管任务(15分)。
责 任 人:于华伟
责任科室:车辆管理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文印工作,确保公文印制无差错(10分)。
责 任 人:于华伟
责任科室:市直机关文印中心(市委、市政府文印室)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6.强化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生活区保障服务,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秩序(15分)。
责 任 人:张明新、朱玉
责任科室:综合服务科,市直机关服务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7.依法行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年度性工作任务完成率100%(10分)。
责 任 人: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办公室及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8.加强作风建设,本部门责任范围内不因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事故(10分)。
责 任 人: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各科室,市直机关服务保障中心、文印中心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9.在本行业工作评比中获得先进位次(10分)。
责 任 人: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各科室,市直机关服务保障中心、文印中心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二、项目(共5项,100分)
1.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20分)。
责 任 人:辛廷斌
责任科室: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2016年6月
2.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监管长效机制(20分)。
责 任 人:辛廷斌
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3.创新目标项目监管,实施绩效考核,推进“四制”工作落实(20分)。
责 任 人:辛廷斌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及相关科室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4.市委、市政府文印设备设施完好率100%,不发生因设备设施故障贻误文印工作的情况(20分)。
责 任 人:于华伟
责任科室:市直机关文印中心(市委、市政府文印室)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5.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内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完好率100%,不发生因设备设施故障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20分)。
责 任 人:张明新、朱玉
责任科室:综合服务科、市直机关服务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2015年元月至12月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