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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室〗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8日〗
 

周事党〔20152

中共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中共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市直机关服务保障中心、文印中心:

《中共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121 

中共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深入扎实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两个责任”厘清了党组、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局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两个责任”与机关事务各项工作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总体目标

局党组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权责对等,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纪检组在局党组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责任。要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制度,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进富民强市新跨越,奋力实现周口崛起。

三、党组主体责任

党组主体责任,包含着组织领导、维护党纪、作风建设、防治腐败、教育管理、支持保障和正己范人等项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全面落实责任清单。

(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责和任务分工,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惩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艰苦奋斗和调查研究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意见,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

5.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6.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强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发挥作用。加强局纪检组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局纪检组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7.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8.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加强对巡视工作的联络组织领导,切实担负牵头和领导职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在上级巡视前对巡视工作亲自动员部署,在巡视工作中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结束后,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注重巡视成果的运用,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

9.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0.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党组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其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落实好责任追究。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一把手”不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事项制度。

2.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局纪检组和下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级领导班子抓好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6.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评估和纠错机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

1.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强化工作指导。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3.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纪检组监督责任

局纪检组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一)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转创”“讲作”“下基层”三大活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严肃查办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的案件,以及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五)强化廉政教育。积极协助党组宣传部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发挥在廉政文化宣传活动等方面的优势,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协助党组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

(七)健全纪检组对党组决策监督机制。党组作出重要决策或出台重要政策时,主动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党组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主动与组织部门结合提出纪检组的意见;不应提拔使用的,行使一票否决权。

(八)加强制度建设。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分解。

(二)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局党组和纪检组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告知书,作为党组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三)落实年度“双报告”制度。局党组和纪检组每年的1月底前,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四)落实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评议。

(五)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定力,树立政治自觉。思想认识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以坚定不移、旗帜鲜明的态度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收集传阅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资料,通报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全局同志紧迫感,筑牢防线,警钟长鸣。

(二)落实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管。以健全的制度作为反腐倡廉的有效手段,在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事项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在局内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遏止不良苗头。

(三)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履职能力。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态度,提高责任感、担当感,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始终。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耐心、细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效率和作风赢得群众支持。  

(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服务发展。时刻牢记艰苦奋斗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打牢思想根基,以“三严”祛歪风、以“三实”聚正气,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意见及市委实施办法,以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把工作的重心转到服务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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