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政务信息>>纪检监察>>正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工作制度、职责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室〗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8日〗

 纪检监察室工作制度

为规范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促进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三、遵守按时上下班及请销假制度,严禁在工作日饮酒、打电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违犯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自尊自爱、不得涉足有自损自身形象的娱乐场所;

七、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勤政廉政。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负责制定局机关反腐倡廉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完成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四、负责受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案件。

五、宣传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局机关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教育。

六、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