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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周发〔2014〕4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辛廷斌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 雷廷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明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华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张 峰 许迎新 李东升 王庆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