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开展,由于车改后公务用车保留总数减少,以及新车配备的政策制约,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城管、住建、安监、国土、环保、交通等综合执法部门公务出行压力倍增。甚至出现个别单位法纪意识淡漠,违反交通法规驾驶无牌车辆上路执法的现象,并引起《法制日报》等诸多媒体的关注和批评。其实,中央在制定地方公车制度改革方案时,已充分考虑到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车辆需求,提出了搭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意见。《河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也明确指提出了地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其余保留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使用,搭建公车服务平台的要求。平台的建立,将消除部门间因车辆配备“贫富不均”造成的车辆使用“我饥他撑”的现象,提高用车效率,降低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避免车轮腐败。由于我省对各地市平台建设并未制定统一的方案,造成各地市平台建设较慢,目前仅有新乡、开封等地初具规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各地尤其是基层党政机关的公务出行。我市的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制定,即将付诸实施。
9月底,中央车改办在安徽省召开了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场会,徐善长司长做了题为《上下齐心协力,发挥多方面积极性,扎实推进、持续巩固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结讲话,对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
徐司长讲话中重点对加快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中央要求地方各级建立平台,不仅要建立保留车辆的平台,还要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是地方公车改革成败的关键,是落实好中央要求,确保“车改有利于工作”的必要举措,是避免公车私用的有效手段,是长期性制度性安排,要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认真建设好。车改后,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到现场处理问题等工作需要通过平台车辆来保障,绝对不能出现工作下不了,现场到不了的情况。如果因为平台建设不到位而影响公务出行保障,各级政府要承担相应责任。凡是平台建设动手早,平台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多的省份,车改的效果普遍好;一些没有建立平台或平台建设滞后的省份,越到基层,反映车辆不够用的声音就越大。并强调:平台不是建不建的问题,而是如何因地制宜建好的问题。
对于一步工作,徐司长要求: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进平台建设。各级公车主管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平台建设的责任,集中车辆,打破部门界限,高效保障地方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跨区域公务出差、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重要公务出行。二是推进信息化、标识化,建立车改长效机制。要运用云技术或物联网技术,给车辆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喷涂标识或车牌专用号段,实行“车辆调度、轨迹监控、费用结算、绩效管理全程信息化和自动化”,杜绝“公车私用”,提高运行效率。三是平台建设管理模式不搞一刀切。各地可结合实际,按照“政府建设并管理的模式”、“车辆资产由政府委托给专业运营公司管理模式”和“完全市场化”三种模式进行选择。四是加快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除17个执法执勤部门已经核定由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编制外,对于其他具有执法职能的安监、国土、环保、城管等部门的公务用车需要,中央车改办专门下发文件,要求省、市、县三级必须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用车平台来保障。同时,研究综合执法平台向垂直单位开放问题。此外,他还充分肯定了安徽省宣城市将综合执法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的做法。
为认真做好我市公务服务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多次赴陕西、安徽、江苏等及省内部分地市,考察平台建设和公车日常管理等工作。考察中我们看到,这些地方平台搭建较早,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均由平台保障,并未出现因车辆不足影响公务活动的现象。其中,安徽省采用“互联网+公车改革”模式,建立了“全省一张网”,省、市、县三级近两万辆公车全部纳入车辆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全方位保障车改后下乡调研、出差、公务接待等各类公务用车需要和重大突发事件用车需求。公务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终端向平台预约车辆,使用费用和车辆行驶路径都动态监控,平台还对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留有监管接口,做到了全口径实时监管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目前每天车辆预约达8000多台次。陕西等多地都建立了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信息化系统,通过北斗定位,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管。同时,很多地方对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方便社会监督。目前主要采取车身喷涂醒目标识和采用公务用车专用号段两种方法。
在广泛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充分征求发改、财政、人社、纪检、审计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周口市市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分类服务”的原则,对平台建设的意义、保留车辆、运行模式、人员配备、管理方式、经费保障和使用原则等方面行了规划。按照方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先期集中91辆机要通信、调研车辆和其他车辆,搭建“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按照“市级单位服务用车、应急服务用车、综合执法服务用车”三种模式分类管理,分别采取派驻、派车、租用等服务形式,为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公务、应急救援、会务调研及市级重要公务活动,提供“规范、安全、便捷、优质”的车辆服务保障。对目前暂时保留在市直单位的公务用车,待平台成熟运行后再收回统一管理。此外,根据各县(市、区)保留公车比编制较少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市车改办有关平台建设的意见,提出了除个别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全部集中搭建平台的指导意见。目前,各县(市、区)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正有序推进中。
目前,全面推进公车改革工作已经进入收官的关键阶段,持续巩固好公车改革成果,已经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尤其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原则和任务重点。作为我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我们将紧紧围绕车改大局,按照11月3日省车改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安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场会精神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好中央车改办徐司长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坚定改革信心,紧紧围绕“两学一做”活动,按照“三亮三评三提升”的要求,找出差距,发扬成绩。细之又细抓住每一个层级,盯牢每一个环节,落地每一项措施。切实加快我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及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全力保障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为周口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