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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市将2016年确定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按照《中共周口市纪委关于印发〈周口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周纪发〔2016〕1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朱 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郭 卉(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 洪(党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伟宏、王果、杨瑛、许敬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局纪检监察室。
特此通知。
2016年2月18日